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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五地升为高风险!安徽发现1例确诊,浙江新增57例

北京商报 2022-01-29


全文共2076字,阅读大约需要5分钟


进入12月份以来,国内相继有城市出现疫情。12月15日下午5时,浙江举行第八十九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通报了疫情最新情况。


发布会上通报,自12月14日16时,到15日16时,浙江省宁波、绍兴、杭州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7例(其中,宁波7例、绍兴48例、杭州2例)。无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自12月5日以来,截至目前,三地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92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不包括转为确诊病例的数量,下同)。其中,宁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2例;绍兴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09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杭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1例。


五地调为高风险


据绍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消息,自2021年12月15日8时起,将上虞区百官街道城南社区、恒利社区和曹娥街道振兴社区、银河社区、大通超市(舜杰路店)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将百官街道和曹娥街道其余区域、东关街道大西庄村马家自然村、南阳社区新东方家园13幢,道墟街道积山村诸家自然村、汇联村,梁湖街道天香华庭小区香榭居17幢,崧厦街道陆家村,章镇镇浙江胤亿科技有限公司、丰惠镇南源贾塔自然村,上虞英格菲尔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渔门村,驿亭镇新驿亭村、五夫村、鲁溪闸群英自然村、新横塘徐家岙自然村、鲁溪闸下闸自然村,盖北镇兴海村,长塘镇长塘村后庄新村,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三路浙江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致为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最新统计显示,全国现有高风险地区12个、中风险地区67个。



浙江绍兴三区连夜启动隔离点建设


据浙江绍兴市第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绍兴按照“密接一小时,次密接两小时”的要求,确保重点人员应隔尽隔、形成闭环。当地正在分步征用全市符合隔离条件的宾馆,越城、柯桥、上虞三区已经连夜启动隔离点建设,力争尽快投入使用。目前,绍兴全市共有用于上虞重点人员的隔离点65个,房间11061个。


安徽发现1例确诊


据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今天,经市、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省外来埇桥区一名人员为阳性,立即转至定点医院,18时许经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来埇后活动轨迹如下:


朱某,男,常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开发区,在绍兴市上虞区云栖凤鸣建筑工地务工。12月11日乘G1866(02车02D)自绍兴东至宿州东,当日11时36分到达宿州东站,先后乘出租车、公交车、岳父电动车到达大营新村岳父母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到岳父母家后电话报备至村委会,与岳父、岳母、儿子同住,后无外出)。12月11-14日居家健康监测,12日首次核酸检测阴性,14日下午接大数据排查由村里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5日11时许复核阳性。



经流调排查,截至12月15日18时,排查出朱某的本地密接35人、次密接132人,已出检测结果89人,均为阴性。密接、次密接排查、核酸检测工作还在进行中。大营新村等关联场所已封控管理,有关处置工作正依规有序进行,目前,已采样16889人,已出检测结果3450人,均为阴性,其他结果待出。


据安徽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消息,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省市专家综合评估研判,宿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22时起,将埇桥区大营镇大营新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宿州市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地区不变。


宁波鼓励外地员工就地过年,补贴政策公布


元旦春节假期将至,已有多地发布通知,倡导就地过年。最新消息,又一地倡导就地过年。


12月14日晚,浙江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企业节日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通过出台稳定生产、留工稳岗、暖心行动、加强服务等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优工促生产。


通知中说,各区县(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要依托工会,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一线员工开展走访慰问;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为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外地员工发放一定数量的住宿餐饮折扣券、电影景点免费券等,关心关爱留在宁波的员工。春节期间,职工可凭“5·1服务卡”享受系列迎春特惠活动;各地工会场馆、国有投资的体育场馆、综合性广场、非古建筑及遗址类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向留在宁波的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鼓励各大电信运营商提供“留甬过年流量大礼包”等优惠服务。


此外,宁波市政府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环境等措施,提高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期间在宁波市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重大项目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工作,且2021年12月在宁波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宁波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来源丨央视新闻、国家卫健委、广州卫健委、北京日报、中国基金报、绍兴发布等

图片来源丨北京日报、视觉中国

编辑丨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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